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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时间:2019-09-05 来源: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
 各市卫生计生委,区直各卫生计生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0号),规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《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发〔2018〕12号)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发〔2018〕14号),我委制定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 

 

  

 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     

2018年12月24日         

  

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

 

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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